好不容易陆衍回来了,她害怕她再磨叽他又生气走了,便咬着唇,继续往回穿。

陆衍寻声看去,就看到她脚后跟处有一大片红色,在其他白皙皮肤的对比下,格外的显眼。他的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怎么穿板鞋跑两步还能把脚伤了?

看到那张倔强的侧脸,不知为何,他突然就心软了,轻声问,“还能走吗?”

这么温和的语气,让唐薇薇的双眼里划过一抹错愕,她望了望看不到的山顶,轻声道:“应该还能吧。”

虽然她身体不太争气,但是她性子却不是娇气的人,不能走又能怎样,难不成这混蛋会返回去开车?

“那喝点水,我们继续走。”陆衍从包里拿了一小瓶矿泉水出来,递了过来。

唐薇薇的确是渴了,也不矫情,接过拧开,小口小口地喝了三分之一。

手中的水被陆衍要了回去,盖好扔进了包里,他带着她,继续往山上而去。

林间风景秀美,因为树木众多的原因,空气很清新,不愧是A市的天然氧吧。

只是唐薇薇越走脚后跟磨得越疼,速度也越来越慢,周围的风景再美,也入不了她的眼。

“上来吧。”陆衍突然把背包挂到了胸膛前,在她面前蹲下了身,“我背你。”

“不……不用了……”唐薇薇有些懵,条件反射地拒绝。

原书中的唐薇薇,算是间接地死在他手上。对于陆衍,哪怕明知道他跟书中所描写的有些出入,可是她还是本能的有些怕他。

让男主背这么亲密的事,那是女主的私有权力,她这炮灰命可享受不起。

“少废话,再不上来,这回我就真走了。”陆衍不悦地喝斥,眼眸里的火焰像是要杀人。

唐薇薇闻言一扑,双手紧紧地抱住男人宽阔的肩膀,趴了上去催促道:“快走快走......”

没有四个轮子的宝马,人肉座驾也不错,她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九十斤,爬上山不累死他才怪!

香香软软的身体贴过来,对陆衍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折磨。他闭了闭眼,告诉自己这是妹妹呢,把那些旖旎的心思全都压了下去。

被一双温热的大手搂着大腿,唐薇薇有些不自在,视线落到树木间,努力忽视掉这个尴尬的问题。

层层绿浪,把这片天地渲染成了绿色的海洋,草木的清香扑面而来,蝉鸣鸟语,是大自然特有的欢快语调。

唐薇薇一时间看得有些得意忘形,悠哉游哉地晃了晃两条细白的腿儿,嘴里哼了一首欢快的歌曲。

太阳对我眨眼睛

鸟儿唱歌给我听

我是一个努力干活儿

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别问我从哪里来

也别问我到哪里去

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儿

献给我的小公举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大王叫我来巡山

抓个和尚做晚餐

这山涧的水无比的甜

不羡鸳鸯不羡仙

陆衍:“……”

这个时代,科技水平虽然跟唐薇薇穿越前的没什么差别,可是文化方面,还是有很大出入的。

比如这首《大王叫我来巡山》,原著民陆衍就没有听过。他听完整个人都不好了,脑子里只剩下了‘小妖精’三个字。

他背着的,可不就是个小妖精么?只是这小妖精不黏人,还要抓和尚,听着怎么这么扎心呢?

陆衍把人往上颠了颠,打断了那欢快的哼唧声,沉声道:“换一首!”

我去,把她当成点歌台了不成?

唐薇薇撇了撇嘴,这歌多应景,懂不懂欣赏?

想了想,她又换了一首。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是

晚霞的衣裳

荷把锄头在肩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他们唱

还有一只短笛

隐约在吹响

笑意写在脸上

哼一曲乡居小唱

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

多少落寞惆怅

都随晚风飘散

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歌是好歌,声音也软软甜甜很好听,可是陆衍听到第二句,胸膛里就梗了一口老血。

暮归的老牛是她同伴?

他怎么觉得,他就是那头被她骑着干苦力的老牛呢,这死丫头她是故意的吧!

“唐薇薇!”忍无可忍,陆衍沉声吼道。

正唱得欢的唐薇薇被打断,小脸一凑就凑到了他的耳边,一脸无辜地反问,“怎么了?”

这么近的距离,几乎能感受到她清浅的呼吸,陆衍心跳一阵加快,磨牙道:“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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