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节 马红学,上南壕

废目 四十八顷村

不能用于浇灌田地,但因为有水,可以让附近的植被尝到甜头。

几年的功夫,这条水壕的岸上和岸下就长满了杨树和柳树,横七竖八地,都在疯长。

写到这里,费目突然想到了最近看过的一部微电影,只有短短的九分多钟,但感人至深,叫《偷窥》。

“如果把这个词用到这里,合适吗?总感觉是不是有点儿亵渎影片里的那份美呢?”

可费目又一想,不用这个词,真的再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了,就姑且用在下面吧。

因为植被茂盛,遮天蔽日,也就容易遮人耳目了。

于是乎,植被茂盛的南大壕也就成了一处遮人耳目的地方。

每当夜幕落下来,这里就会上演一场又一场的“人间喜剧”。

有演出者,就有观赏者。

只是,在南大壕的观赏者应当视为“偷窥”才对,偷偷地窥,不能被发现,否则就都没脸面了。

马红学就是经常来南大壕偷窥的小村人物之一。只是,在这样一个夜晚,他想他应当不再是观赏者,而是表演者吧。

“嘿嘿……”马洪学想到即将发生的情节,心里那个美哟,也就更加的迫切了,脚步再加快,拐弯抹角地直奔那个“快乐老家”而去。

“红学,是你吗?你等我一会儿。”

“呀呀,我的叔呀,你怎么跟着我呀。”

眼瞅着,快活事儿就触手可及了,突然有人来拢局。

马红学的心里十分的不得劲儿,扭头一看,模模糊糊地走过来一个人影,是他的那个秃子叔叔。

马红学比马秃子的年纪要大,马红学为什么要管马秃子叫叔叔呢?这就叫萝卜虽小,长在背(辈)儿上了。

“大侄子,你把小芳的袜子给我吧,我还给她。”

“什么,你说什么,你这个潮种,你跟我要什么小芳的袜子呀。”

“大侄子,小芳都跟我说了,你就给我吧,你就别做那不要脸的事儿了。”

“啥,你说我没脸,你看我不打你个八王种。”

当侄子的恼了,扬起巴掌就打了叔叔一记耳光。

当叔叔的恼了,扬起巴掌也打了侄子一记耳光。

不服老不行哟,这场战争的结果是:长辈的把小辈的摁倒在地,年纪小的从年纪老的怀里拉出来一个女孩儿的袜子,转身就走。

“你个狼心狗肺的小杂种哟,我可是白痛你了。”黑夜的南大壕,一个小小的插曲就这样悄悄地上演了,悄悄地结束了。

“马秃子”终于和小芳结婚了。后来的知青大返城,小芳没有回返城,而是把工作让给了她的丈夫。两口子一起去了一个草原深处的道班。

从此,费目再也没见过女知青小芳。

至今村上人还说“马秃子”有福气哟。

至于马红学嘛,随着这个故事的传播,除了弄个“马红学,上南壕,没捞着”的顺口溜之外,依旧光棍一条。

“这个人听说是死了,可他的故事并没完。在下面的几节故事里,他可是一个主要人物哟。”

想到这里,费目的手指停住了键盘上,思绪又回到了儿时的一些片断。

马红学,是一个需要很多文字才能写清梦的人。

他曾经是一个人物,后来又不是一个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