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傻哥

也许姜珍接受不了这样结果,一个人浪迹江湖去了,也说不定。

姜珍的武艺,比前世的自己差不了太多。她既然选择一个人出走,林吒倒也不会太担心。

“嘿嘿,大傻哥,您要是没事,那我先走了?”

严辉可不会犯傻去攻击刚刚升级的僵尸,双手一拜,正欲离开。

唰——

林吒用仅剩的一只手掌,化手为刀,直接斩落了严辉的头!

严辉到死都想不到,眼前的人,正是他口中的人类叛徒。

头没了,严辉的身体正要垂垂落地。

林吒一把抓住严辉的身体,然后从腰间拿出陈丰收的头,为他安装在了严辉的身上。

“咦?哇塞!”

陈丰收摸着浑身的骨骼棱角,欣赏着一身绝美的皮肤和肌肉,以及他梦寐以求的八块腹肌。

“哈哈!好大哥,这副身体,我太满意啦!”

“我要是女人,都会爱上我自己!”

“我美啦、美啦、美啦,我醉啦、醉啦、醉啦·······”

林吒则微笑地看着他。

严辉的身体却是很值得人欣赏。

修长的身形和手指,小骨头架子,匀称的身条和腹肌。

若加上一副瓜子脸,丹凤眼,绝对是妥妥的美男子。

然而这样的身材,却配上了陈丰收的樱桃小眼国字脸,总感觉是那么违和?

可以说又帅又奇怪。

“嗯?这个人生前还挺有钱的。”

陈丰收又开始在自己的全身打秋风。

现代人都是扫码付款,好在严辉生前的腰包里,装着不少值钱的玩意儿。

有一整块金镶玉,应该是保平安的。

还有一部昂贵的折叠手机。

虽然没有密码无法解锁,起码能看个时间。

“2036年5月9号?”

林吒记得自己死的时候,是二月初。

刚完过年死的。

时间倒也吻合。

可惜自己被人抛尸荒野,等醒来时身体都风干了。

哎,不想了,想想都是泪······

林吒对陈丰收语重心长道:

“丰收,你既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身体,也成功进化成伪人,我不欠你了。”

“现在摆在你眼前的,有两条路。”

“一是自己出去混。”

“以后你混到什么程度,与我无关。”

“二是跟着我混。”

“不过跟我混,我不准你咬好人,哪怕快消亡了也不可以!”

“你选吧。”

陈丰收先是认真地看着林吒,待他说完,整个尸体又放松下来:

“哎,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呢。”

“大哥,我当然选择跟你混了!”

“你放心,我是保安出身,生前就不是坏人。就算不跟你混,我也不会咬好人的。”

见陈丰收答应,林吒满意地点点头。

毕竟他现在也需要一只僵尸,帮他压等级。

这样也能实现双赢。

能跟着林吒,陈丰收更加开心,从腰包里掏出了严辉生前戴的墨镜,戴在了自己的脸上。

“大哥,你看我现在帅不帅?”

林吒尴尬地笑了笑。

陈丰收又拿下墨镜,放在林吒的手里,笑道:

“我还是把耍帅的机会留给大哥吧。”

林吒微笑着戴上墨镜。

“咦!这是?”

一组数字在墨镜上显现!